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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吉林四平招医学专业人才500人公告
2017-11-16 16:00:40   来源:   评论:0 点击:

 2017年吉林省四平市引进医学专业人才公告  四平位于辽宁、吉林、内蒙古三省区交界处,南接沈阳,北靠长春,交通便捷,铁路、公路四通八达,是京哈线上重要节点城市,“哈长城市群”二类大城市,是国家卫生城

 2017年吉林省四平市引进医学专业人才公告


  四平位于辽宁、吉林、内蒙古三省区交界处,南接沈阳,北靠长春,交通便捷,铁路、公路四通八达,是京哈线上重要节点城市,“哈长城市群”二类大城市,是国家卫生城、国家园林城、中国换热器城,是国家先进装备制造业示范基地、国家食品产业示范基地、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城市、中国优质玉米之都。


  当前,四平迎来了建设国家级健康城的黄金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把人才作为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十三五”发展的重要动力,全力打造卫生服务保障体系,为建设“美丽四平、幸福家园”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四平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现面向全国引进医学专业人才,现将引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对象及计划


  计划引进医学类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共计500人。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其中,博士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二)引才条件


  本次引才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历必须为公办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具体条件见附件)


  (三)岗位条件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专业职位,报考多个职位无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无法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学生。


  4.现役军人。


  5.已经拥有四平市市直公务员(参公管理)或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4日8时30分至12月4日12时。


  报名方式 :登陆(http://222.169.185.228:23107/spzzb)(务必使用标准的IE9或以上浏览器,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期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使用“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按照要求填报,经审核通过后,打印出《报名表》,视为报名成功。


  (二)网上资格审查


  时间:2017年11月14日8时30分至12月4日14时。


  由引才单位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无效。


  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12月4日14时。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务必在12月8日前打印《报名表》。


  资格复审时考生在《报名表》的报考承诺栏手写签名,交由引才单位审核。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引进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引才考试


  本次引才采取面试的方式,通过专业知识测试、实践操作的方式进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请及时关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四平人才工作网。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合格考生,确定为拟引进人选,统一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进行函调考察,并对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人选资格。


  六、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四平人才工作网进行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政策待遇


  引进人才应签订6年服务期协议,引进后享受以下待遇。


  1.编制待遇。给予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2.人才公寓。6年服务期内,免费提供人才公寓(家在四平市区、梨树城区及家在其它地区但在四平市区、梨树城区有住房的除外)。


  3.生活补贴。6年服务期内,对引进的“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及中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南京医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硕士12万元(2万/年)、博士15万元(2.5万/年)的生活补贴,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后逐年发放。


  4.住房补贴。6年服务期内,对引进的“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及中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南京医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本人身份在四平市区购房的,6年服务期满后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5.职级职称。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可优先招录,超岗聘用。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ping.gov.cn/)、四平人才工作网(http://www.sprc.gov.cn/)为本次引才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报名咨询电话: 0434-3648556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点击下载>>>


  附件:《2017年吉林省四平市市直公立医院引进医学专业人才资格条件一览表》


  中共四平市委组织部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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