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咸宁通山20家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事业发展需要,经县委和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18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符合岗位条件的其他社会各类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法律、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参照附件1:《2017年通山县投资审计局等20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12月4日至6日。
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四)报名材料:《通山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一份(附件2);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招考岗位要求相关的学历、学位、从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学历认证表;2018年全日制应届生需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五)报名要求:(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2)报名年龄按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3)根据相关规定,报考人员每人收取笔试考务费50元。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
(一)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12月14-15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二)笔试和面试使用同一张准考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2017年12月17日上午(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二)笔试地点:通山县(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三)笔试内容:教育系统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其它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四)笔试要求: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得小于1:3,不足1:3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或核减。
(五)其它事项: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7个工作日内,考生可以电话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联系电话:0715-2880079, 时间:上午8:30至11:30。
七、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按岗位表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其他相关资料;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加盖公章)等。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弃权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如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材料有困难的,可以通过传真或扫描件发送声明材料到招聘单位。对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所缺人数可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通山县政务网站予以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笔试或面试,导致岗位不足1:3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本场面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平均分,方可按总成绩排名进入体检、考察程序。教育系统教师岗位因考生放弃笔试或面试,导致岗位不足1:3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按总成绩排名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二)教育系统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讲课。其他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九、总成绩计算
(一)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文化系统和教育系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形,按以下优先顺序进入体检、考察。
1.招聘单位的应聘人员优先(《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2.符合岗位表中明确优先条件的优先;
3.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十、体检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有行业体检要求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拟聘对象,出现的名额空缺,报经县招聘工作小组同意,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十一、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方面,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个人诚信等方面情况。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报经县招聘工作小组同意,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人员在通山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发聘用文件,办理聘用手续。
十三、招聘工作纪律
(一)招考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二)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十四、其他
本公告由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15-2880058 0715-2880078
附件:
1.2017年通山县投资审计局等20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通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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