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赫章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为适应司法体制改革需要,结合赫章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计算机应用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责
本次计划招录聘用制书记员23名,主要职责是协助检察官进行案件审查记录、法律文书打印、校对、数据信息录入、资料整理、卷宗扫描、卷宗装订及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聘用制书记员不具有检察官、公务员和事业(工勤)编制身份,不占用政法专项编制,非经国家规定的招考程序,不能转录为编制内人员。
三、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2.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至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以报名起始之日为准。
3.赫章县户籍(生源)。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优先);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3.能熟练操作运用计算机文字处理及电子表格软件等,具备速录、速记技能和一定的文字归纳及写作能力。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经被招用又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关规定的;
5.招录机关确认的其他不适合报考的情形;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9日至2017年 11月21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
2.报名地点:赫章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3.报名所需提供证件及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3份);
(2)本人近期白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3)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
(4)已婚考生应同时提供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证明;
(5)报名表;
(6)报名信息采集表(只提供电子档,报名成功后同时持交给报名人员)。
4.缴费:考生须报名现场缴纳考务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
五、考试
采用笔试、上机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命题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总分值100分。委托第三方命题、制卷、阅卷。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录计划数4:1的比例确定上机测试人员,职位计划数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上机测试人员。报名人数和招录计划数达不到4:1比例时,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上机测试。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7年11月24日。
《笔试准考证》发放地点:赫章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计算机应用测试。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测试应聘人员的计算机应用水平和能力,主要测试报考者听音打字能力、中文录入速度和准确率、常用表格制作能力,总分值100分。测试具体内容考试现场进行公布。
测试时间:笔试后临时通知,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根据笔试、计算机应用测试的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计算机应用测试占综合成绩的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录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听音手写速记能力,总分值100分(其中听音手写速记12.5分)。本环节不进行递补。
面试时间及地点:笔试、计算机应用测试的综合成绩公布时一并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分值设定: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计算机应用测试的综合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分项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试成绩及招录等相关信息在赫章县人力资源网(http://rsj.gzhezhang.gov.cn/)、赫章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录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末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计算机应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确定进入体检、计算机应用测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再面试确定进入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审
考察工作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政审中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违反社会公德且造成严重影响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4.有伪造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5.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6.发现有较严重疾病的;
7.不具备报考条件和具有不得报考的情形之一的;
8.有其他原因不能录用的。
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政审。
八、公示
经考察政审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九、录用及管理
招录的书记员由赫章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使用、考核和管理,公示期满,无异议,试用期满(2个月)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为一年一签(含试用期)。劳动合同由赫章县人民检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对聘用人员的权利、义务、辞职、解除合同关系等要求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赫章县人民检察院相关制度执行。
十、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每月2500元,按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个人应缴纳部分从其工资中扣除)。除因公出差补助与正式干警执行相同标准外,所招聘书记员不再享受其他待遇。
十一、相关要求及说明
(一)考生从报名到招录期间须保持电话畅通(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本次招录工作整个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赫章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四)联系电话。
1. 咨询电话:0857-3222824(赫章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联系人:王昌鋆(15885202001);
2. 监督电话:0857-3222824(赫章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组),联系人:张红兵(13985356799)。
附件:1. 报名表
2. 报名信息采集表
赫章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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