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市委党校用人工作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经市委、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专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岗位和名额
(一)应聘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6日至1999年3月6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在大专及以上院校(含地市级以上党校)从事教学工作满两年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6日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热爱党校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在2017年3月6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
关于工作经历及其时间计算的说明:凡在大专及以上院校(含地市级以上党校)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7年3月(含3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市委党校共招聘教师12名,招聘岗位条件和名额详见《中共保定市委党校2017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在读研究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bd.lss.gov.cn/,下同)中“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二)报名时间:2017年3月6日9:00至3月12日17:00。
(三)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原则上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确属紧缺专业的,可适当放宽比例。
(四)网上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在网上填写《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