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以上无递补人员,同一职位考生按准考证号排序。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8年2月28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lnciqrsc@sina.com。
2.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确认参加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3.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18年2月28日17时前传真至0411-82631069或发送扫描件至lnciqrsc@sina.com <mailto:或发送扫描件至lnciqrsc@sina.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一)时间:2018年3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二)地点: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楼(大连市中山区长江东路60号)。
(三)请考生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并分发考生须知,强调注意事项。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均为原件),以供查证,并按照顺序准备一套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四)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时间:2018年3月8日、9日、10日,共3天。报考职位相应的面试时间详见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当天面试的所有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三)面试地点:良运大酒店(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12号)。
(四)面试成绩公布:在同一职位的所有考生面试后第二天,通过国家公务员考录网站发布考生面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二)体检
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考试体检的相关规定和招考计划中明确的标准执行。考生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并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考察工作将在体检之后进行。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当体检和考察阶段出现不合格情况时,将视情况按相应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七、其他事宜
(一)参加面试人员的往返路费及在大连期间的食宿、体检费用由本人自理。
(二)参加面试人员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电话通知我局。
(三)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乘车路线及地图见附件5。
(四)良运大酒店乘车路线及地图见附件6。
(五)联系电话:0411-82583247、82583249、82583230,传真:0411-82631069,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址:www.lnciq.gov.cn“人员招录”专栏。
附件:点击查看1-6
1.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4.待业证明(样式)
5.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乘车路线及地图
6.良运大酒店乘车路线及地图
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