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及代码 | 面试 分数线 | 姓 名 | 准考证号 | 面试时间 | 备 注 |
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室宣传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300110001191) | 120.9 | 王 菡 | 130122016610 | 3月8日 | |
王嘉媛 | 130122017125 | ||||
任惠琦 | 130122019806 | ||||
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监察审计室审计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300110001192) | 128.8 | 杨晗煦 | 130122017419 | 3月8日 | |
柳天洋 | 130122020503 | ||||
丁凤杰 | 130122024423 | ||||
延边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信息管理工作科员(300110002076) | 133.5 | 王 康 | 130213103111 | 3月8日 | |
李雨诺 | 130222025827 | ||||
王介然 | 130222038227 | ||||
延边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财务工作科员(300110002080) | 121.9 | 王思琦 | 130222069103 | 3月8日 | |
刘雪婷 | 130222103212 | ||||
修宇薇 | 130222112606 | ||||
珲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业务工作科员(300110003048) | 128.5 | 孙婉玲 | 130222053309 | 3月8日 | |
李 浩 | 130222094011 | ||||
陈 壮 | 130223150124 | ||||
珲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口岸查验工作科员(300110003049) | 101.9 | 杨圣一 | 130222036808 | 3月8日 | |
于 波 | 130222079504 | ||||
李 强 | 130222091210 | ||||
长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口岸查验工作科员(300129006001) | 130.7 | 郑雅文 | 130221540529 | 3月8日 | |
尹丹丹 | 130223113309 | ||||
韩琦琦 | 130237813602 | ||||
吉林(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业务工作科员(300110005049) | 134.1 | 张洪沫 | 130222032521 | 3月9日 | |
常可欣 | 130222041220 | ||||
王丽丽 | 130222109820 | ||||
通化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植物检验检疫工作科员(300110004042) | 133.2 | 贾雯惠 | 130211250421 | 3月9日 | |
张东来 | 130223094815 | ||||
辛 柳 | 130223190904 | ||||
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办事处检验检疫监管工作科员(300110007043) | 132.5 | 吴昱瑶 | 130222084105 | 3月9日 | |
解大炜 | 130232414101 | ||||
李文霞 | 130237371820 | ||||
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办事处食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科员(300110007044) | 131.6 | 陈 爽 | 130222061404 | 3月9日 | |
杜 磊 | 130222074828 | ||||
宋雪梅 | 130222105926 | ||||
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长春机场办事处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管科员(300110008045) | 104.5 | 张 惠 | 130222054904 | 3月9日 | |
李佳桐 | 130222081001 | ||||
崔冰冰 | 130222108328 | ||||
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长春机场办事处口岸检验检疫查验科员(300110008046) | 123.8 | 卢 瑶 | 130221421410 | 3月9日 | |
吕雪娇 | 130222028805 | ||||
师 维 | 130253024811 | ||||
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临江办事处宣传工作科员(300110009040) | 97.5 | 张峰梅 | 130222024815 | 3月9日 | |
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临江办事处口岸检验检疫查验科员 (300110009041) | 91.1 | 周博恒 | 130222063704 | 3月9日 | |
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图们办事处综合业务工作科员(300110010038) | 99.6 | 侯翠红 | 128222037425 | 3月9日 | 调剂 |
李含雪 | 130222061509 | ||||
张润馨 | 130222100230 |
以上无递补考生,同一职位考生按准考证号排序。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8年3月1日16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 <mailto:1.发送邮件至ziqrsc@163.com>jlciqrsc@sina.com,并同时传真到0431-87607757。
2.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3.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18年3月1日16时前传真至0431-87607757或发送扫描件至jlciqrsc@sina.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一)时间:2018年3月6日至7日(上午08:30-11:00,下午13:00-16:30)。
(二)地点: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三楼309室(长春市普阳街1301号,具体位置和乘车方式见附件5。
(三)审查内容:
参加面试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均为原件),以供查证,并按照顺序准备一套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7.其他材料:报考职位有户籍限制的,须提供户主页和本人页齐全的户口本;报考职位有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限制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安排
1.方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
面试分别于2018年3月8日和3月9日进行。报考职位相应的面试时间详见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当天面试的所有考生须于当日当日上午8:00前到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一楼大厅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截止面试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5.面试地点: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办公大楼内,由工作人员引导。
6.面试成绩公布:在同一职位的所有考生面试后第二天,通过国家公务员考录网站发布考生面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于2018年3月10日通过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www.jlciq.gov.cn)公布。
体检于3月12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8点在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一楼大厅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考试体检的相关规定和招考计划中明确的标准执行。考生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并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3.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七、注意事项
考生应按公告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按时到达面试、体检集合地点;自行解决食宿、交通及体检费用。参加面试考生的通讯方式如有改变,请拨打咨询电话及时通知,并注意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如因手机没有开启等原因导致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有关面试工作的具体事项,考生可向吉林检验检疫局人事处咨询。
联系方式:0431-87607308、87607377(电话)
0431-87607757(传真)
jlciqrsc@sina.com(电子邮箱)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点击下载查看1-5
1. 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 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4. 待业证明(样式)
5.报到、面试地点位置示意图和乘车方式
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