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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2017年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7-03-04 10:51:00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评论:0 点击:

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2017年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 2017年录用

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将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2017年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确定面试人选的方式




从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各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时间及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为2月23日(星期四)。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附后。


三、面试安排及相关要求



(一)面试资格复审


请考生准备以下材料,于2月15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快递或送至: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6-1号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收件人:人事局。



1.考试报名登记表(须粘贴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复印件;



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本人已取得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现有的能够证明基层工作年限的材料。如基层工作单位开具的证明(须加盖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工作起止年月、职务、组织人事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复印件、公积金对帐单复印件等;



6.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面试时,考生需携带以上材料的原件以备查验。凡有关材料缺失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按照规定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寄送材料的考生视作完成面试确认。若有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需在2月4日前书面提交放弃声明(注明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并由本人签字声明放弃,附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010-83912378。凡考生放弃面试又未按要求提交声明的,有关情况将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面试当天,考生持身份证进入办公大楼。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8:30前抵达候考室,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13:00前抵达候考室。截至规定时间尚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察、体检人选产生办



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


五、面试地点和联系电话



面试地点: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6-1号广安大厦,在广安门立交桥的东南方向、广安门南街路东、监察部向南200米、北方工业大厦向北100米)




联系电话:010-83912203



(考生面试当天联系电话:83912273)




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 2017年面试人员名单



2月23日

时间

准考证号

考生


姓名

面试最低分数


2月23日

时间

准考证号

考生

姓名

面试最低分数


上午

957137696916

师一矾

128.6


下午


957113012610

闻思凡

119.5

957113030201

米佳伟

957111662126

尹 超


957139023429

陆欣彤


957113032016

孙友志

957137030327


隋 婷


957132181624


赵文秀

957111981509

匡冠华


957111320524


李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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