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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
2017-02-10 10:56:00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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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1)以下职位面试于2017年2月15日下午2点开始。



人事司人事管理岗。


(2)以下职位面试于2017年2月18日上午9点开始(全天)。


综合司法律事务岗、综合外事岗,国际收支司国际收支统计分析岗,经常项目管理司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岗。



(3)以下职位面试于2017年2月19日上午9点开始(全天)。



综合司研究新闻岗,资本项目管理司资本市场岗,管理检查司非金融机构检查岗,外汇业务数据监测中心软件开发岗、计算机系统设备维护管理岗。



全体考生请于面试工作开始前40分钟进入候考室,截止面试工作开始时间前20分钟仍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将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请考生根据路途远近和选用交通方式合理安排出行时间。



二、面试地点



国家外汇管理局办公楼(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候考室在三层340会议室(人事管理岗在二层3号会议室)。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面试前3天通知招录机关,并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拍照后作为邮件附件发送。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面试声明,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请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1)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留学生需提供学历认证和留学回国证明);(3)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或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4)报名登记表。




五、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六、考察(体检)人选产生办法:



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录用计划1:1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七、考试组织:



(1)抽签决定各招考职位内部面试顺序。(2)面试当天按规定实行封闭管理,考生进入候考室后手机等移动通讯设备交考务人员集中保管,考试结束后归还本人。请提前做好安排。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局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电话:(010)68402108  68402511



附件1:面 试人员名单(职位内部按准考证号排序)

附件2:参考路线


附件3:放弃公 务员面 试的声明



国家外汇管理局人事司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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