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度水利部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1.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1月25日24时前发送电子邮件到gwyc@mwr.gov.cn <mailto:请准备参加面试的考生于1月25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gwyc@mwr.gov.cn>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邮件标题一律为“×××确认参加××(司局)××职位面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2.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3.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4.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1月25日24时前传真至010-63202662;或发送扫描件(或拍照JPG格式文件)至gwyc@mwr.gov.cn <mailto:或发送扫描件(或拍照JPG格式文件)至gwyc@mwr.gov.cn>。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三、邮寄材料审查
1.请考生于1月25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整理后邮寄到我部(恕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页)、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著作、文件材料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2.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3.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二号 水利部人事司公务员处。邮编:100053。请务必在信封上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四、专业考试安排
报考俄语翻译职位(代码0402002001)的考生需参加外语专业考试。
(一)报到及资格复审
时间:2月22日上午8:00。
地点:水利部机关 北楼206会议室。
报到时持考生本人身份证在传达室登记进入。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报到后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专业考试
时间:2月22日。上午8:30俄语笔试,10:00俄语和英语口试。
地点:水利部 机关北楼325会议室。
五、面试安排
(一)报到及资格复审(报考俄语翻译职位以外考生)
时间:2月22日下午14:00。
地点:水利部机关 北楼206会议室。
报到时持考生本人身份证在传达室登记进入。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报到后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
时间:2月23日。
候考地点:水利部机关 北楼206会议室。
上午面试开始时间:9:00,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8:30前(8:30以后考生不得入场)。
下午面试开始时间:13:30,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13:00前(13:00以后考生不得入场)。
未按时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应遵守保密要求,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场所,任何考生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纪律,若有作弊行为,取消录用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我部统一组织和承担费用,时间定于2月24日上午,届时统一前往,具体事宜报到时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体检医院相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请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2:1确定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无专业考试)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有专业考试)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35%+专业考试成绩×15%
七、注意事项
1.联系电话:010-63202662,010-63202732。
传真:010-63202662。
2.乘车路线:北京站、北京南站、北京西站、首都机场均可乘坐(或通过换乘)地铁7号线在广安门内站下车,沿白广路往南约500米,到达白广路二条右拐路南即到。
3.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告诉我部。
4.面试期间考生食宿路程费用自理。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4点击下载
1.面试人员名单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3.同意报考证明
4.待业证明
水利部人事司
2017年1月18日